觀點分享:疫情影響下的虛擬劇場----透過螢幕觀賞表演

2020年 6月


背景
自2019年末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開始在中國爆發,非常快速的在數月之間這波疫情傳至了全球,對各國造成重大衝擊---除了國民健康,也影響了文化、經濟、社會、政治等等的層面,一種不同於以往我們熟悉的新的社交互動方式也應運而生。在許多國家,劇場、音樂廳等等表演空間必須暫時關閉,或者必須大幅調整入場人數及座位安排;許多表演團體的演出面臨取消或無限延期。而在科技網路發達的現代社會,似乎很理所當然的,網路轉播成為了疫情期間現場演出的最佳替代方案。表演團體或表演空間提供了網路轉撥表演的影音檔或直撥演出---當然表演是在符合社交安全距離的狀態下完成。本篇文章即是寫自2020年前半年收看了幾場轉播直播的表演節目之後,針對「螢幕做為觀賞表演的媒介」為主題書寫個人觀點與看法。

什麼被犧牲了?
五感的綜合經驗
我們經常說「看」一場表演或「聽」一場音樂會,但事實上不論是何種型式的演出都不會只牽涉到一種單一感官的經驗,我們應該說「體驗」一場表演(或音樂會)。想像坐在觀眾席看一齣舞臺劇,在舞臺上仍空無一物布幕仍尚未打開時,開場的背景音樂已經響起引領觀眾進入某個時光、某個情境氛圍,這時是「聽覺」在體驗演出。接下來,布幕升起人物進場,開始演出,「視覺」可能主導了整個表演體驗。有時候因為劇情內容,舞臺上出現了食物或者其他具有氣味的元素,「嗅覺」功能也加入了。更別提在一些創新的互動式劇場作品中,演員與觀眾甚至有身體上的接觸,「觸覺」及「味覺」在這樣的設定下,在表演經驗中也將扮演重要的一要素。
總的來說,體驗一場表演,是我們所有感官共同運作而形成的,若是透過螢幕觀賞表演,綜合的感官經驗將被不論在質或量上將會被大量的簡化。

自由視角 vs 攝影機取鏡 ; 空間中的聲音 vs 透過擴音器的聲音
坐在表演廳的觀眾席,可能在一個或大或小的空間,身旁也許緊鄰其他觀眾或無,雙腳也許有足夠空間伸展或無,你全身被柔軟舒適的紅色絨布椅子包覆又或只是簡單的長凳加軟墊,頭頂上懸掛豪華的水晶吊燈又或是強調功能取向的許多小崁燈,腳底下是短毛地毯,硬質地板(木質?水泥?),舞台距離也許超過十公尺以上也可能近在你眼前,表演廳四周垂掛著厚重的吸音布或者佈滿紋路的音響反射板,環繞著許多出入口或僅有一兩個,舞台上的表演者由兩側的舞台後方依序出場或是從正後方又甚至是由舞台前方,直接在觀眾眼前發生。當表演發生的當下,也許你並沒有將視線聚焦在主要表演者身上,而是被左舞台一盞剛剛亮起的桌燈吸引目光,想像著下一幕會和這盞桌燈產生什麼關聯。又,音樂演奏會中,當小提琴手正在進行獨奏部份,你看的不是小提琴手,而是伴奏的管樂手們。當望著舞台,根據你與舞台的距離,你也許看到不止舞台本身,還有旁邊的布幕,或者還有兩側的階梯,甚或是前幾排觀眾的後腦勺。身為一名坐在表演廳中的觀眾,你擁有絕對的自由權決定自己的視線焦點。這些在真實空間中才能有的視覺感受,在每一個人上是如此的不同,而這也只能在真實空間中發生。當演出是透過攝影鏡頭、螢幕放送,觀眾不再有視線的主導權。該看什麼、該往哪裡看,完全交由攝影鏡頭決定,是的也許透過攝影機一場表演的主軸故事線或焦點能夠完整清楚的呈現,但是一場表演體驗應該會是所有舞台元素以及觀者自身感官體驗的綜合,而這在數位的虛擬空間將某種程度的被犧牲掉了。
聲音除了聲音本身的屬性質感之外,是有方向性、距離感,有空間性的。從表演廳的觀眾席,你也許不僅止聽到表演者發出的聲音(例如演員的台詞、音樂家的樂器聲、舞者的呼吸聲)及背景音效音響,還可能同時聽到這些聲音在空間中與其他材質(例如木地板)的反射共嗚聲,甚或其他舞台元素所發出的聲響,例如佈景中的水流、樂手移動的腳步、舞者身上舞衣布料細微的磨擦等等。而所有以上的聲響體驗透過螢幕的轉播,將被精心的過濾,只留下與表演主軸相關聯的音效音響藉由家中的喇叭擴大器傳送出來。的確這樣的型式能更突顯表演主要的內容,卻也同時失去了聲音應該有的空間質感及層次感。

體驗表演不僅只限表演發生的當下,還有其他部份
「買張票去看表演吧。」在表演發生當下之前,勢必要經過買票(即使是免費的表演,也大多有取票過程)的手續。在現今的社會,購買門票的方式其實非常多元,你可以簡單的透過網路訂購,或者前往便利超商利用機台操作,或親自前往表演廳或任何實體售票窗口。容易買到票嗎?需要徹夜排隊搶票嗎?是否在售票窗口和其他來購票的同好搭上幾句話?
到了前往現場看表演的那天,天氣好嗎?表演廳的位置容易到達嗎?你是可以選擇散步、開車或搭車前往嗎?有同伴一起同行嗎?表演廳是怎麼樣的環境?是傳統的建築樣式又或是改建而成具實驗性質的空間?是否有舒適的等候區?表演團體或主辦單位有舉行其他開演前特別活動嗎?
表演結束後呢?是否有演後座談還是直接離場?或是演出團體有任何與觀眾有面對面接觸的機會?是否有額外的空間或時間讓觀眾稍做停留交流觀賞心得,例如咖啡廳?
這些包圍在「表演發生當下」的過程或活動,皆形塑了每個觀眾獨特的觀賞體驗。而當演出從實際空間轉由網路科技的虛擬空間播送,這些表演體驗一環的過程及活動將也被簡化。

結語
本篇文章雖提出了許多觀點檢討透過螢幕轉播所犧牲掉或缺失的表演觀賞經驗。然而不可否認的,由螢幕轉播表演也有其功能性及優點—除了在目前因為疫情的狀態下,能讓藝文愛好者繼續觀賞演出、表演團體能持續創作。再者,演出可以因為鏡頭取景的設計安排以及過濾環境中潛在的令觀者分心的元素,使觀眾得已更完整接收到表演團體希望傳達的訊息或是塑造的氛圍。另外,能夠在家中或任何自由選定的場所觀看演出,因其便利性及可及性有助於藝文活動的推廣,吸引到原本也許不常觀注相關活動的觀眾群。可以說,身為一名藝文表演工作者,我仍認為所謂的完整表演觀賞體驗會因人而異,並且包含除了表演發生當下的其他過程及身體經驗,而利用螢幕放映的演出則是提供人們了另一種觀看的管道及不同的體驗。